医药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低值易耗品管理,保障教学、科研、开发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低值品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材料范围,单价在500元以下、耐用期一般一年以上的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实验耗材、实验辅材用品等用具设备。
二、低值易耗品需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岗位落实、职责明确。
三、各实验室、教研室领用低值易耗品时,需对照申报计划,按照批准计划按需领用。
四、管理员做好每学期耗材计划上报工作,认真做好耗材入库登记,做好领用人的出库登记。
五、丢失、损坏、淘汰或报废低值品必须向实验中心报备,由学院审核,完成备案手续后方可进行处理。
六、调离实验室等原工作单位的人员(包括校内离退休人员、出国人员等)必须办理物资交接手续,经学院分管领导签章后,方可办理离岗手续。
七、各实验室必须妥善保存低值易耗品的报损、报废、调剂、丢失等明细表和凭证,以备查用。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