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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数理等专业基础课程试卷命题及评卷规范的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22-03-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数理等专业基础课程试卷命题

及评卷规范的暂行规定

为使我院考试试卷命题及评卷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有效地保证考试质量,在学校考试试卷命题及评卷规范基础上,根据数理等学科课程特点,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命题组织与审查

1、试卷命题工作由教研室根据课程教学安排,依照本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命题。

2、试卷命题工作在各教研室主任(课程主考)的主持下进行,教研室主任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试卷内容和形式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学院。

3、学院依据教研室审核意见,学院分管负责人对试卷形式进行审查,凡教研室主任未签署意见的试卷学院不予接受。

二、命题原则

1、符合大纲的原则

命题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以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运用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解决问题为命题内容,能较为全面考核学生对课程的掌握程度。

大纲中要求“掌握(M)”内容应占60%-70%的分值,“熟悉(F)”内容应占20%-30%的分值,“了解(L)”内容应占10%左右的分值。试题应有明显的区分度。

凡教材相同、学时数相当、教学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应统一命题。

2、难易度适中的原则

试题难易适当,其中难题应约占总分值的20%,易题应约占总分值的30%,中度题应约占总分值的50%。

3、题量适中的原则

根据具体课程特点,考试答题时需要思考作图、推导演算、逻辑证明的数理等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如《电工电子学》、《电子技术》、《数字逻辑》、《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物理》、《普通物理学》、《医用物理》等,试题原则上不少于20小题。闭卷考试的题量要保证大多数考生在三分之二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

4、题型多样的原则

试卷题型结构应多样,如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计算题、证明题、应用题以及其他创新题型,至少设计4种题型。主观题可在50%-70%之间浮动,但主观题(含填空题)中85%的分值必须是根据定理(律)分析、推演、计算得出的,不得是简单的记忆性题目。

5、分值设置合理的原则

要求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2-3分/题,计算题4-10分/题,证明题和应用题8-16分/题。

分值应标注于每大题之后,如:“每小题×分,共×分”字样。

三、命题要求

1、命题的语言要规范、简练、明了,文字要通顺,用词要准确,无错别字,数字、术语、计量单位、图表都要规范、准确、清晰、无误,标点符号也要规范准确。

2、命卷的同时要做标准(参考)答案,试卷与标准(参考)答案一律采用学校统一制定的模版(附后),按标准格式输入、打印。标准(参考)答案应标明大纲要求和教材出处,其中综合运用题仅需标注大纲要求(考查的知识点)。

四、评卷要求

1、按题分组,红笔阅卷,实行流水作业,每份试卷至少三人评阅全卷(特殊情况例外)。

2、题首计分。评卷时,应在有错误的字句下面作“——”标记,并在试题右侧相应部位记下扣除的分数(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中等分值的小题错误可只做“——”标记,不记扣分)。每题得分,写在题首,同时记入卷首分题成绩栏内并签名。大题中的小题得分写在小题的题号上。答题完全错误或者未答题目,须在题首记“0”,未答题目还应在空白处记“0”。

考生每题得分如实记载,不得四舍五入。

计算题、证明题、应用题等高分值题要求记观点分(步骤分)。观点分标记在观点所在之处。观点分之和为该题得分,标记在题首。

3、书写或评分有差错需要改动分数时,在原分数上划2个斜杠,在旁边写上更正后的分数并要求签全名以示负责。注意不能用涂改和“填粗”的方法修改分数。

五、附则

1、本《暂行规定》为暂行规范,只适用工科基础类课程,原已建立试卷库的工科基础类课程试卷,可对照此规范进行调整、修改、完善。其他的课程命题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每门课程在五年内不得使用同一份试卷考试。课程连续两次考试试题的重复度不得超过20%。

3、学院在每学期期初对上一学期试卷对照本《暂行规定》进行试卷质量抽查,对不合格试卷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〇二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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